基金属于财产收入吗?
首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第一条明确,自2019年6月1日起,继续执行金融机构贷款优惠税率。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必要的、真实的成本,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以企业每年实际支付的保险费总额,除当年实际参保人员人数,计算每人平均支出额,计入当期工资薪金总额,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单位用于购买基金的支出,应作为企业期间费用列入成本核算,对取得的理财收益或收益分配,也应纳入企业的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增值税款。
综上,企业通过认购基金的方式进行的投融资行为,产生的利息收入和买卖基金差价收入等,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项目和金额的,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