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安检哪些不能带?
1、禁止携带进站乘车(通过人工安全检查)的器具包括: 管制刀具,气体刀(气枪),弹簧刀(跳刀)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管制刀具鉴定标准》(GA 38-2015),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一)凡是能切割或者刺破的,无论单独或者组合使用,均视为管制刀具; (二)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零部件,除枪口、枪管、弹托、弹壳、瞄准镜等部位除外,均应视为管制刀具; (三)对于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企业、单位私自生产的带有杀伤性的发令枪、气步枪、小口径步枪及其射击运动器材和具有攻击性功能的仿真武器,应视为管制刀具;
(四)军用、警用和治安防范用的刀、枪、弓、弩等特种装备中涉及管制刀具的,按管制刀具认定。 常见管制刀具品种见附录。
2、禁止乘坐列车的其他物品还包括: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可能危及列车运行安全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参见 “旅客进站购票应遵守的规定”)。例如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有明火或遇热容易起火的危险品。另外,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化学制剂如硝酸铵、硫酸铵、过氧化氢溶液、氯酸钠等也不能带上车。
对可能危及列车运行安全但不能确定的安全危险品的处置办法是严禁其进站上车,但可以在排除隐患后将此类物品交由铁路部门统一处理。 不明物品应主动交铁路工作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