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小孩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收养小孩要的条件: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小孩要的手续: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收养关系当事人一方要求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应当持收养关系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