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薪酬支付怎么意思?
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股权激励和高管薪酬的关系到底如何,是替代关系还是补充关系? 一般来说有两种解释: A、如果公司给高管发放的是股票期权的话,那么这些期权属于高管薪酬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他可能还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
B、在公司向高管授予的激励性股权中,一部分用来作为薪酬的一部分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用来作为长期投资激励(一般不超过20%),这部分不计入高管的工资薪金收入。 对于上面第一种情况,其实很好理解,公司之所以给高管发放薪酬的目的就是希望吸引优秀的人才为公司服务,而股权激励则是为了留住人才并且刺激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一种手段,所以将股权激励看作高管薪酬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为过。而对于第二种情况,从税法角度来看似乎更加合理一些,因为把股权激励单独划分为一个税目,能够使得整个企业税负水平更加均衡,而且把股权激励与一般的工资薪金分开计税也有利于税收征管。
另外需要考虑一个问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对高管授予的权益总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很多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言,股权激励的数量是比较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高管除了接受股权激励之外还会选择哪些方式来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呢? 我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两种方法来达到目的:第一是购买原控股股东或者中小股东的股份,这种做法的优点是不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效率较高,缺点是需要承担较高的溢价成本以及未来股价回调的风险;第二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这种操作方式的优点是不需要承担溢价成本,但是需要征得监管层的同意且手续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