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项目可以ppp吗?
这个问题有些意思,现在融资渠道很多,包括银行贷款、非银金融机构的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卖方信贷、ABS、公募基金投向等等,当然还包括现在的ppp模式,每种融资方式都有一定的融资主体限制和行业限制,符合要求即可实现融资。 这里要区分一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不同,按照政信合作的思路,政府通过ppp模式推进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在此过程中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个是投资回报,二是财政负担,三是债务化解。
1.关于投资回报,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公益性项目不得引入竞争性机制进行运作,所以此类项目的ppp往往在运作模式上较为单一,通常是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后,由社会资本方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在工程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政府方,在此期间社会资本方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政府违约,则应支付相应违约金;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应酌情降低违约金金额或无需支付违约金。虽然在这种模式下社会资本能够保障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收益,但是收益水平相对较低并且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财政负担,从地方政府承担的资金成本来看,如果项目全部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则按照3%的年利率计算,5年的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每年的财政负担为2350万元,平均到每个预算年度内为470万元,考虑到地方政府一般都具有较大的赤字空间,此项支出对地方政府的影响有限;但是从金融资本的角度来看,银行的信贷资金或者ABS等产品的资金成本都要远远高于3%,而且这些资金都是计入负债,需要定期还本付息,因此对于融资方来说财务负担较重。
3.关于债务化解,这里的债务主要是指隐性债务,因为目前国家的政策是禁止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直接从事融资活动,因此产生的债务属于隐性债务,根据国发〔2014〕43号文的规定,需要逐步将这类债务转为经营性债务予以消化。采用ppp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推动这类债务的转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