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大还是股份大?
1、从股东权利上看,股份大于集团 《公司法》第三章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做了详细的规定 .这些权利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益权,另一类是他益权。
1) 自益权 主要包括:①资产收益权②重大决策参与权③选择管理者的权利④请求分配权⑤诉讼代表权⑥临时债权主张权⑦破产申请请求权.等⑧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2) 他益权 主要包括:①知情权(获取信息权)②质询权③建议提案权④监事投票权⑤清算和注销登记请求权⑥其他他益权如优先认购新股权,公司增资权等等 综上,从法律上规定而言,同一个股东拥有的各项权利都是平等的,并不会因为投资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 从企业产权关系上看,集团大于股份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公司制,在股份公司之外设立其他的组织形式的企业比较少,因此这里主要讨论股份公司。 在股份公司里,股东的权利是通过股东会来实现的,而股东会的权利属于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那么问题就来了,谁对董事会有什么决定权呢? 答案就是:大股东绝对控股的情况下(一般指51%以上的股份掌握在一个股东手中),大股东可以完全控制董事会,从而间接触碰公司法规定的所有股东的权力。 反之,小股东就只能参阅一些程序性权利,比如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及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