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口增值税抵扣吗?
自2013年8月1日起,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减免税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三)出口货物退税证明等资料。
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核准减免增值税的,出具《增值税减免税凭证》;经税务机关复核未核准的,应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免征款后,应及时上交税务部门。同时注意:对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部分需要填写《增值税补偿申请表》进行申报,经税款抵扣后,多交的增值税可退至企业的银行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
(五)税务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