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何时租售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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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其实在2016年就已经提出,当时是叫作“住有所居” 201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住房制度和住房保障体系 “两个全覆盖”的通知》(京政发〔2016〕9号)发布,其中明确了: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到2020年,形成30万套的住房供应能力;培育和引导房屋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租赁住房建设,鼓励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建成出租用房;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租房资金筹措机制和符合市场规律的租金定价机制。”————这就是所谓的“租购并举”了,也就是建设和供应两套路径。 从文件里可以看出,对于租赁市场的监管是很严格的,因为毕竟涉及土地、金融等一系列问题。

再说说关于大家关心的产权问题——“完善房屋租赁法律制度。加快制订、修订住房租赁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逐步健全适应租房市场规律和特点的体制机制,明确租赁合同的期限和备案要求、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介机构的职责范围以及违反规定的罚则,为租赁市场的规范运行提供法制保障。” 简单地说,就是违法的房东和中介要受处罚! 我曾经做过某短租平台的法务总监,就我了解到的而言,平台上的房源基本都是业主直租或者转租的,房东都是真实存在且愿意接受租房者核验的,当然也有少数二房东或者包租婆。

另外说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目前北京的房屋所有权是可以查实的(参考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也就是说,即使房东把房子租给了你,你把房东拉黑了,他也可以通过房屋产权关系找到你们。所以,黑房东是没有意义的…… 最后,我想说,这个政策的执行需要一个过程,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群体,但是既然已经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政策,那么离落地实施就不远了,再说个大一点的,等到未来的某一天,你拿着身份证就能买到一套属于你自己的房子时,这或许才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最终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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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7月18日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之后,9月19日住建部网站再发消息称,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沈阳召开新一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部署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主持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建委主任徐贱云表态发言。

其实,在试点部署会召开前的9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北京将鼓励机构和个人出租住房,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机构,支持相关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并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本市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

按照《意见》内容,北京未来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方向,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群众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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