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企业要交环保税吗?
要缴纳的,《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只要有污染物的排放,就要依法申报纳税! 至于怎么计算,依据《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细则(国发〔2018〕115号)规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排污量*征税系数,其中征税系数根据监测结果确定。
也就是说先计算排污量,再乘以对应的征税系数,即可得出应纳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该实施细则第五条明确了应税污染物的种类及监测方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不予免征减征情形、税收担保以及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只要被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行为给予罚款处罚的,应当同时明确罚款数额的下限和上限,并设置相应的自由裁量权。
新环保法增加了税法和司法的章节,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法律实施加强执法和司法保障的意图。对销售企业而言,只要排放污染物就应该纳税,从这一点看企业税赋是增加了,压力变大。
环境保护税,顾名思义,是针对排污行为开征的,指向明确,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排污和治理污染。现行排污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遏制污染物的排放、提高企业排污的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排污费制度也存在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费改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排污费制度存在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缺乏法律权威性和约束力;二是征收排污费主要作为地方政府的本级收入,容易遭到地方政府的干预,甚至用于经济发展的支出;三是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可能因地方保护ism而执法不严,甚至不征或少征,影响了这一制度的效果;四是收费方式适用性也受到局限。例如,对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ji的排污收费不好征收。此外,收费体制难以满足深入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保护的需要。
第二,费改税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向排污行为征税,是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通行做法。环境保护费改税,在制度上更为严格,法律责任更硬,管理上也更加规范,能更加严格地制约企业的排污行为,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主动减排,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的政策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