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分几个部门?
一、建设期 建设期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并投入运营,一般由建设公司承担。其下设计划部(或综合调度室)、工程部和设备部。 1.1计划部(或综合调度室)负责整个项目的整体统筹和进度控制,其职能包括:制定全年及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审批;每月定期向领导报告施工进度及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监督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情况;审核各单位的月付款申请单,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工程款等。
1.2 工程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其职能包括:参与设计方案的选择和审核;跟踪检查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情况,监督材料的使用和质量;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开展情况;参加重要工序、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并签署意见;参与对分包方的工作量、质量、进度的检查和考核;掌握施工全过程,编写周、月进度报告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1.3 设备部负责采购、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等管理工作,其职能包括:了解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用途、技术参数、供货范围等,并编制详细的设备清单;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采购方式,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询价、比价、签定合同等工作;负责组织设备和材料的监造、检验、入库、保管;负责组织实施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二、运营前期
运营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培训、制度建立、设施购置和试运行等,由建设公司或授权的单位负责实施。在试运营期间,还应当吸收相关部门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在正式运营后,根据需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某项专项工作。如车站站务工作可以单独设立站务部,负责站区的日常管理;车辆部的车辆调度职能可以单独设立调度指挥中心,负责车辆的指挥调度;为了做好特殊情况的应对工作,还可以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置其他中心或部,如运营监测评估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财务核算中心等等。
三、运营期 地铁运营期间的工作内容繁杂,涉及面广,联系性强,需要加强内部沟通和外部协作,因此应当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为便于管理和操作,可采用条状式的功能结构,将各部门的功能分解细化,并根据业务性质进行适当合并,降低办公费用,节约人力资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