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来会有议会吗?
先引用一句名言,约瑟夫• 熊彼得(Joseph Alois Schumpeter)的话“民主是一种制度,这是一种设计,这种设计的目的是尽可能多地产生好政府”。 讨论中国的政治制度(包括议会制在内)时,我们往往容易从“民主”或者“专制”这样的价值判断出发去评论一种制度的优劣。然而事实是,好的政治制度并不取决于它的起源,而是取决于它是否适合于社会的运行。
在人类的文明史上,出现过不少极端的“民主政权”和“专制政权”。这些政权的诞生往往是受时代条件的限制而不得不为之,比如为了应对内外威胁而产生的集权国家,比如古罗马共和国晚期和内罗马帝国时期的君主制度,以及中世纪的贵族委员会。但这些政权并非完美无缺——无论它们如何弥补和调整——它们都有其先天缺陷。 议会的产生也是如此。在中世纪欧洲,随着城市经济和商业的兴起,市民阶级力量逐渐壮大,要求参与政治的要求日益强烈。在这种条件下,作为相对较新的政治现象,议会应运而生。
现代意义的议会,首先出现在英国,然后通过荷兰、德国传播到中欧和北欧;北美最早的议会可以追溯到1639年的马萨诸塞评议会,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国会也都起源于殖民地的议会。但无论这些会议的形式如何不同,它们都包含两个非常重要的特征:
1,它们是代表选举产生的,因此能最大程度的反映民意,并且为民众提供监督;
2,它们的立法权与财政权相分离,以保证财政的公共性,从而更好地实现民众的政治意愿。 这两点正是现代议会最宝贵的属性。如果没有它们,无论是采用总统制还是议会制,政治制度都不可能实现最优。
当然,如果仅仅强调议会在政治中的作用,那么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能达到“良治”的标准。问题的关键是,一国政治制度是否为精英所掌握,以及这些精英如何进行统治。在这个意义上说,好的政治制度并不是一种纯粹技术的发明,而是社会和政治文化共同作用的产物。一个政治体制如果无法引导精英以公民利益为至上目标,那么无论它看起来多么“成熟”,我们都只能称之为“次优”甚至“劣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