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按股份比例分红?
股权和分红这两个概念不能混淆,股东分不分红、怎么分都是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而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公司分红是否与股权比例有关呢?其实是有关系的。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法》第4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责之一是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所以,从上述两条法律条款可以看出,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分红与股权比例是相匹配的。
当然,如果公司对股东进行了相反的特别约定,那么这种情况就不是一般的情形了,就需要根据特别的约定来办理。 但问题是怎么才算“一般情况下”?什么情况属于例外情况需要特别约定?这里所谓的一般情况是指除特别约定以外的情况,这种特别约定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司章程可以对分红做出特别约定,比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盈余达到某个金额时才进行分红(低于该金额的盈余留作公司在发展中的使用),或者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分红,比如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就不进行分红。二是股东之间可以协商对分红的比例或者条件做出特别约定。
比如说,一个公司有三个股东,每个股东出资额均为60万元,虽然三个股东的持股比例都为三分之一的法定比例,但是,为了体现股东间的彼此信任及对优秀股东的特殊奖励,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或修改,对分红实行平均主义,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股东都不能轻易左右其他两个股东能分多少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