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公司如何成立?
一、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进行审查。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北京市财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五、对作出批准决定的申请,向申请人发放资格证书,申请人领取资格证书后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将复印件报北京市财政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当地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备案。
六、通知申请人领取资格证书或者不批准文件。
一、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进行审查。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北京市财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五、对作出批准决定的申请,向申请人发放资格证书,申请人领取资格证书后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将复印件报北京市财政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当地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备案。
六、通知申请人领取资格证书或者不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