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单如何提供?
1,美中贸易委员会建议把中国的公司作为非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报税,这样就没有加拿大的所得税了。 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美国的收入不要经过加拿大入境;否则的话就要在加拿大申报这部分收入并缴税。(当然,如果在美国已经缴过税了,可以凭美国的完税证明申请退税) 如果没有在加拿大居住过的记录,那么可以在加拿大报税时申请免税,税局会要求公司提供美国纳税的记录。
2,让美国公司打税单或美国税务局提供的W-9表格给香港税务局作参考。但这种方法有局限性:只适用于有实际运营的美国公司的BVI企业。而且即使提供了足够的税务文件,香港税务机关同样不会确认是否真的需要缴税,而只是把相关资料转交给美国当局以作进一步审查而已。 有些客户虽然在美国有公司,但只是为了做账用途而没有真实经营,这个时候如果被香港税务机关查到的话可能会按偷税处理。
3,由在美国有分公司或代表机构的香港企业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报税表,包括:
A. 分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明细,也就是业务报告(profit and loss account)及对应的税务计算书(tax computation) B. 分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 C. 该公司最近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 D. 报税表格(Tax Return);
以上文件由美国和香港的机构分别完成并各自盖章确认。 如果没有足够的成本抵扣利润,就必须在香港交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税收协定,香港税务机关必须将有关资料报送中国税务总局,由中方确认是否有征税权;如果中国税务总局不否认征税权,那么香港税务机关就可以向该内地居民纳税人追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