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犯法吗?
不犯法 不过会受处分,严重的要革职查办 2015年9月,前香港警队高级督察李树斌被判监禁两年,罪名是在执行职务期间殴打民众,造成两受害者头部与肢体受伤。他是香港警队历史上首位因暴行罪遭受牢狱之灾的警官。
2016年8月,前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被指在调查一宗校园枪击案时,对一名学生及学生家长施以各种侮辱性言辞、作出恐吓及骚扰,后被判罚款2.7万元及缓刑24个月。
2016年10月,前新界南总区重案组指挥官张智勇被控于2013年在港铁九龙塘站逮捕一名女子时,粗暴对待该女子及其男友,被判即时监禁14日。 张智勇当时是重案组的一名警司,负责指挥逮捕一名涉嫌偷运移民到香港的案件嫌疑人。他指控该人士企图逃避缉拿,强行将当事人推入后车厢,过程中导致对方手指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