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超募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了解公募基金超额募集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分别是提前终止募集、延长募集期限、配售、设立对冲机制和采用混合策略。 具体选用哪种方式,取决于市场环境、产品特点及公司能力等各方面因素。 其中,提前终止募集是指当基金募集资金金额符合法定发行条件时,或发生《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应当终止募集的情形时,基金会决定提前终止募集,并刊登公告。 也就是说,如果基金在发行过程中出现了超募的情况,那么基金管理人有权选择终止募集。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只要出现“两个连续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情形,就必须中止募集了。
对于基金经理来说,最希望出现的情形是延长募集期限。因为这样既可以维持现有组合的结构与风格,保持管理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又可以借助市场震荡,增加获取更高收益的机会。 但现实情况可能并未如此理想。因为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即使基金申请延期募集,也需要通过交易所同意后方可实施,而一旦延长时间超过两个交易日,就面临强制募集结束的风险。 所以对于基金经理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市场相对低位的时候,利用市场的调整机会进行建仓;或者在市场出现短期波动的时候,把握加仓机会。
除了以上两种处理方式外,对于一些规模较大且流动性较好的基金产品来说,还可以考虑设定对冲机制。比如通过买入认沽期权对基金的收益进行保护等。
总之,在面对基金超募时,基金经理需要结合市场环境、产品特点及公司能力等因素做出综合判断,采取合理的措施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