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有多少企业?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认识,即任何规模的企业,从数量上来说是有限的;任何类型的组织,从类型上是可数的。因为,社会总资源是有限的,无论把人看成是理性经济人还是感性动物,在有限资源的支配下,人们进行行为的选择只能是有限的。企业的数量必然是有限的,组织的类型也是可数的。 至于为什么是有限的,原因也很简单:人是理性的(尽管很多时候是不完全理性),人在作决策时,总会选择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当人们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时,总是先选择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去从事该活动,如果这个活动最终失败了,那么人们就会重新考虑另一个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找到一个最优解为止。所以,企业或者组织的产生和发展都是这样一个寻求最优解的过程的结果。
比如说为了降低交易费用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契约的形成就是人们寻求最优解的过程的结果。一开始,人们在市场上买卖商品,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交易双方很难确定对方是否具有履行契约的能力,于是就会产生监督成本,这种监督成本的投入会带来损失。为了提高交易的效率,降低彼此的损失,人们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制度来安排双方的利益,以期减少彼此的损耗,提高交易的效率。这些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就是人们在探索中寻求最优解的过程。
同样地,为了降低内部管理费用而实行的分工协作也反映了一种寻求最优解的过程。起初,当生产要素仅仅属于某个个体时,他是不会愿意让其他人来分担自己的费用的(除非他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而这种情况是很小概率的)。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只有通过分权的方式,把一些原本由一个人负责的工作交给不同的人去做,才能有效地降低管理的成本,提高生产的效率。这是由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岗位能够发挥的最大效用是不同的,每个人最擅长的是做不了其它人的工作的,只有各就各位,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才能做到人尽其才,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