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企业算境外企业吗?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不属境外;但香港公司注册成立时一般以“有限公司”或"LIMITED"结尾的英文名称,通常会被误认为是外国公司。 因此许多外贸企业会认为香港企业就是境外企业,在报关单上填制相关进口商品编码时,就会选择填报错误。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的规定,在我国海关业务中,通常把国家划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经常往来中国从事非贸易性活动的外国人;
第二类是在我国无住所,但是从事贸易、服务等活动且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机构并有人员、设备的外国人;
第三类是虽未取得外交或者领事认证,但在来华进行贸易、服务和科研等活动的外国人;
第四类是取得外交或者领事认证的外国人士。
除以上四类外,都不属于《税则》所定义的“外国人”范畴,即不属于在海关业务中应给予优惠待遇的群体。 而香港企业属于我国的税收居民企业,与内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样,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虽然香港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拥有很好的商业信誉,并且能开立海外账户进行收付汇,但不属于上述四类可以享受优惠待遇的外国企业,因此在进口关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上,比照国内企业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