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粮商?
从历史角度看,中国的粮商可以分成三大类,即国营粮食部门、供销合作社和民营资本企业。其中,国营粮食部门是我国粮贸体系的主体,它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并一直延续至今;供销社是新中国建立后由中央确定的五大工商业部门之一,它所从事的贸易经营活动是与国营粮食部门并驾齐驱的,但它的地位要略高于国营粮食部门;而民营资本人物志(公众号),则是改革开放后率先出现的新的市场主体,它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活跃在粮油购销领域,并对上述两大国有企业形成的寡头格局形成了一定冲击。 1.国营粮食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粮食的市场化程度是相当高的,加上当时实行的是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国有粮食企业对市场的影响很大。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外大企业的涌入和国内民营企业的兴起,给国营粮食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导致其经营一度陷入困境。 尽管如此,目前国营粮食企业还是我国粮贸领域的主体力量,它们凭借资金、渠道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在粮食市场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国营粮食企业又称之为国有粮食企业或国有粮食公司。
2.供销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是我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集体商业企业,是以服务农民为中心,从事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流通的公益性企业。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截止2006年底,全国供销社系统共有3194个企事业单位,职工548万人,所有者权益1357亿元,资产总额2602亿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214亿元,利润总额119亿元。尽管近年来供销合作社的发展遭到了一定的削弱,但它毕竟还是个大型的商贸集团,在各地拥有大量的分支机构,且普遍处于当地市场的信息中枢位置,因此其在地方乃至全国性的粮食市场中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三、民营资本企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机制的培育,一大批民营企业如潮水一般涌现出来,他们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活跃在各种商品包括粮油交易领域。虽然与上述两类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规模较小、实力较弱,但他们的出现却极大地打破了原有的市场格局,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商人”的固有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