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营企业如何管控?
个人认为,对于合营企业的管控主要在于“投后管理”方面,即投资之后对企业进行管理的行为与过程。 至于具体应该怎么做,可以结合公司治理的“三权分立”原理进行展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全面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进行决策,包括投资、融资、经营、财务等各个方面的重大决策;监事会/监事作为监督机构,主要对公司运作是否合法合规进行跟踪监控;而公司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作为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进行分解落实并组织实施。
在合营企业中,虽然中外双方股东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基于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的要求,通常会将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与财务审批权限分开,分别由不同的管理部门及人员行使。
以某合资汽车制造企业为例,其外方股东代表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经营方向的决策,并提名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人选;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等其他专门委员会,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总经理主要负责日常经营的实施与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为保证合营企业健康运行,我们还可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要求董事会下独立于管理层之外,并通过专业知识与能力的积累,协助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1]。
当然,除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以外,优质的内控体系也是保证合营企业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为此,我们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业务流程控制,明确业务环节和岗位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配合与制约,确保每个关键业务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和业务操作流程。
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检、内控评价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纳入到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保证内部控制的执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