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美国生孩子就是美国国籍?
我们都知道,美国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实施落地国籍的国家,在美国本土出生的婴儿,都会被授予美国国籍,所以有不少中国富豪不惜花费上百万元的代价在美国生孩子,为的就是让孩子入籍美国,享受在美国的各种福利待遇。
落地国籍也就是“血统主义”原则上对很多国家是行不通的,但对美国来说确是行之有效的,这里面还有个有趣的历史演变过程。美国早期移民主要来自英格兰,他们的政治态度、价值取向、文化体系和生活方式相差无几。
由于北美没有本国公民,从血统上看,美国政府对于落地国籍没有后顾之忧。随着移民来源越来越广泛,到十九世纪,美国从欧洲其他国家以及拉丁美洲等地迁入了数以十万计的移民。这时,从“血统”上确保美国落地国籍的可靠性就值得怀疑了,于是美国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确定落地国籍。
南北战争结束后的宪法第14条修正案第一款,明确规定了,“所有在美出生或归化,且非被外国政府当属其公民者,在美国及其任何一州,都应具有和享有与生俱来的公民权”。落地公民从宪法层面得到法律确认,其合法性和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
落地国籍虽然具有坚实的宪法保障,但在实际过程中受到种族主义干扰,直到1952年都面临歧视有色人种的挑战。例如在中国排华法案时期,1898年,最高法院在“U.S诉Wong Kim Ark案”中,判决落地国籍同样适用于非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