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属于文化哪类范畴?
个人认为,以传播学角度来看,体育运动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实践。 “文化”这个概念太宽泛了,因此我们不妨换个思考方式——什么是“运动”?简单地说,运动就是具有特定文化价值的行为;相反,不具任何文化内涵的行为则被称为“无文化行为”(culture-free)。 比如,在当今中国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日常活动已经无文化特征可言,这些活动可以是逛街、看电影、看电视、打游戏、聊天等等,因为它们是无差别的,无论从事这些活动的个体来自什么样的社会阶层或种族。与之相对,具有浓厚文化色彩的活动包括看电影(中式的或者西式的)、逛书店、踢球、打太极拳等。虽然这些例子看似极为平庸,但它们的共性在于每个实例中的“行为主体”——人——都受到特定文化的熏陶和感染,并且都在有意无意地通过自己的行动来体现并传承文化。
另一方面,许多文化学者会强调:尽管人们可能做同样的事情(如吃饭),但是不同文化群体所食用的食物却是大相径庭的。这是因为饮食不仅取决于生物学因素(如人类的味觉),同时也深受文化的影响。从传播的视角来看待体育活动,其性质也与此类似:尽管人类可以通过学习获得各种运动技能,但这些技能的具体呈现却又因文化而异。例如,同样是打篮球,在美国大学里主要是黑人学生在玩,而在中国大学里则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们在玩。再比如说,尽管在乒乓球这项运动中并不存在种族上的差别,然而当运动员们身着不同的服装时,他们所代表的文化群体之分却是非常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