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篮球被简称为什吗?
在1936年洛杉矶奥运会男篮比赛之前,NBA只有5个球员和2支球队,分别是费城武士队(今76人)和芝加哥公牛队;球员都是白人,且身高都不低于1米90;当时的篮球规则还没有三分线;场上只有一个位置的概念;篮板球是算作个人抢断的;犯规要罚球,而不是今天这样的跳球。 直到奥运会开幕前一周,NBA才临时凑了8个名额,增加了两个队伍——孟菲斯老虎队(今灰熊)和纽约尼克斯队。这十队又组成一个联盟,叫国家联盟(National League)。
但奥运会报名时,美国奥委会只报了10个名字,所以最后入场时,只有10名球员,于是组委会特意安排了11人上场参赛,多出来的那个人就在一旁待命。 这10个名字中,有五个是职业球员,他们都是今天大名鼎鼎的老爷子:
— — John Wooden 拉赛尔·威利斯(R.C. Laverne “Bull” Wheeler)
— —— N.J. “Sweetwater” Clifton 弗兰克·考莱恩(Frank “Slick” Coleman)
— — George Yardley 比尔·乔伊纳德(Bill “Boogie” Joeord)
— —— Walt Bellamy 埃文德兹
还有五个不是职业球员,他们是:
—-— Chuck Cooper 帕特里克·“皮特”·琼斯(Patrick "Pat" Jones)
— —— Tom Brennan Bob Kurland 阿尔夫·海耶斯(Alfred “Freddie” Ha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