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受伤怎么给工资?
首先,运动员在比赛时受伤,有几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该伤是在比赛中直接导致的;第二种可能是,该伤是由于赛前训练不慎导致,但赛后直接或间接导致了比赛的受伤(比如赛前训练中扭伤脚踝,比赛时因脚严重扭伤无法参加整场比赛);第三种可能是,该伤与比赛无关,是运动员在休息期间或者非比赛时间所受的伤(当然也包括病)。那么,对这些不同情况的伤病处理也是不同的。 第一种情況下,由于损伤是在比赛中发生的,且直接导致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那么,无论受伤者是否是运动员本人,赔偿都应该是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在内的实际损失。至于这些费用是否已经由保险赔付,则不影响受害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种情况下,由于运动员本身负有对自身的安全保障义务,除非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例如严重的犯规行为等,那么,运动员就其自身的伤害,除医疗费之外,不得再请求其他额外的赔偿。如果伤情比较严重,致使运动员休息数日甚至数周并不能恢复的,运动员可以要求相应的误工费。但这里要注意的是,由于运动员本人参与比赛而获得的收入通常高于普通劳动者,误工费也就应该参照运动员本人的实际收入情况确定。 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原则上是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必要费用的支出。但是,这些费用一般以合理为限,过高要求的,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运动员非比赛期间受伤的,因为不是赛场意外事故,所以,一般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即使获得了赔偿,往往也要扣除已经通过保险获得的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