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存在罚款吗?
谢邀 企业内部有罚款的权力,但是否合理合法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企业作为经济的细胞,必须拥有一定的自主权才能有效运行。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企业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包括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并实施处罚(当然这种自主应当受到法律限定)。这是由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的。 其次,我国《立法法》第42条规定了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或者罚金这种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这个规定,只有法律可以设定这两种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无权对公民采取上述两种处罚措施。
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经济属性。作为追求利润的企业来说,其制定的各项制度应该是一种利益平衡的结果,是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否则它不可能生存下去。只要企业的各项处罚规定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没有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就应当认定该企业相关制度的合法性。
当然,如果企业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设定没有法律依据的处罚,就必须予以撤销。 从程序上来讲,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处罚,比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必须经过听证会等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对企业内部制定的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同样应遵循这一原则。
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很多本属于法定职责的内容列入合同条款,并以违约金等方式对劳动者进行惩罚性约定。对此,劳动者应当注意保留证据,以利于事后通过仲裁、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