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产假多少天?
根据当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条例》还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性职工,除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还可凭出生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待遇,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期间费用、产后访视和哺乳时间等。
当然,如果双方都是初婚未育或者再婚前丧偶未育,且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方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生育津贴,标准为6000元。而男方则可享受皮胎假3天、护理假15天,且皮胎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