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比赛击倒怎么算比分?
题主的问题是关于规则的,我以规则为例说明一下,我们一般进行的是规则拳赛,那么规则中对于击倒的定义是“有效使对方不能继续比赛的动作”(注意不是伤害),所以,只要对手因为你的动作丧失继续比赛的能力,就可以判你击倒获胜。
那么基于此,我们讨论三个问题; 一、什么叫做不能继续比赛的能力? 二、什么样的动作能够导致对手失去继续比赛能力? 三、如何判定对手失去了继续比赛能力? 对于这三个问题,规则当中都有明确规定; 首先,运动员被击倒后,裁判会立即判断其是否失去继续比赛的能力,若失去,宣告该次进攻无效,同时保护当事人安全,若未失去,则宣告这次进攻有效并计得分。能不能继续比赛取决于两次进攻之间的时间间隔(恢复时间)。根据规则,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对方将被宣布失去继续比赛的能力;
1 有再次站起来的能力,但完全丧失了还手之力,这时只要不犯规,就可以连续进攻,直至把对方打倒。这种击倒,也叫作能力击倒。
2 虽然能站起来,但是无法保持平衡,必须依靠他人的帮助才能维持站立(通常表现为双臂迅速抬至面部,双手抱住头部)。在这种情形下,对方已经丧失了继续比赛的能力,即使再进攻将其击倒,也属于有效攻击,可以得1分。
3 尽管还能站起来,但是已经无法进行有效的格斗。这时候,如果再进行进攻将其击倒,也属于合法行为。 但是需注意,当对方已经倒下时,不管其能否继续比赛,你都不得对其攻击。这也是防止参赛选手故意用肘膝撞击已倒地的对手来获取分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