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五行属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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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木,火,土是五种基本元素。

其中,金代表西方七宿(奎、娄、胃、昂、毕),主秋季。木代表东方七宿(营室、奎刚、毕)主春季。

火代表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张)主夏季。土代表中央五宿(翼、轸、角、亢、氐) 主长夏也就是现在农历四月五月六月前后。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循环往复。这是自然界中的相生关系。 五行的相胜,也叫作“克”或者“泄气”。 金克木,水克火,火克土,土克金。。。 这种相克的关系是与自然界的阴阳变化相对应的。 比如说,夏天阳气盛阴气弱,火旺盛而金衰弱,所以火克金,这就是大自然的相克。 同样,在人体内,因为春夏阳气上升,秋冬阴液下降,所以心火克肺金,肝火克肾水。。。

总之,古人通过观察天体运行的规律和万物兴衰的变化把世界概括为五个元素,并且这五种元素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从而形成了五行学说。 其实中医理论中还有很多内容都是来自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比如天人合一,阴阳调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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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火,本意水流行,从水,继亦声。“继”具有跟随和连贯的意思,表示水流行不断。水在五行属性中为木的同类属性。因此,继神五行属性为木。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五行”学说与“阴阳”学说,成为古代哲学思想体系中两座并峙的高峰和中华文化的“根”文化。“五行”的本义,如前面所说,是一个时空概念,是在表示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衍生物各自在“时空”上的定位。而“五行”,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哲学思想体系,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三大定律:

其一,“五行相生”定律,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这个定律表示木、火、土、金、水五大类物质,在时空(四季)流程中呈现出的循环往复关系。例如北方之土,到了春季,土中之木(草、树)生长,木的生长、繁茂,须要火的帮助,而火的产生和延续,又须要木的供养,到了夏季火就十分旺盛,火旺则木被烧尽,在盛夏时节雨水增加,南方之水是充沛的,那么,北方之土就会被南方之水侵蚀,而北方之土到秋季本应成熟(成金),如今却被南方之水冲走,故水又克土。水大势大,势不可挡,在这个大势中,有些木类如树木仍能存活,到了冬季,气候冰冷,结成冰冻,故又成北方之水。北方之水到冬季应旺到极点,春季又生南方之木。这就是北方之土,在时空流程中生南方之火,南方之火生南方之土,南方之土生西方之金,西方之金生北方之水,北方之水又生北方之木,北方之木又生北方之土(次年),如此生来又生去,这就是“五行相生”定律。这个定律揭示了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循环往复的、永无终止的。

其二:“五行相克”定律,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相克”定律是“五行相生”定律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揭示在生去来的循环往复过程中又存在着一种平衡制约关系。例如西方之金,到秋季应(成)金,“金旺不当令(失节)”,就克东方之木,“木旺不当令(失节)”,就克南方之土,土旺不当令,就克北方之水,水旺不当令,就克南方之火,火旺不当令,就克西方之金。如此往复,循环不已。这个定律揭示了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既永恒向前的、循环往复的,又是矛盾(平衡制约)统一的,这是对“五行相生”定律的深化和补充,在一定意义上讲,“相生”是动力(“相生”为施,“相克”为事),而“相克”则是阻力(“相生”必“相克”)。

“五行相生”和“五行相克”定律揭示客观事物是处在“生”和“克”的矛盾统一之中,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推动和制约着整个事物的永恒变化和发展(由微到着)。事物的发展在“生”和“克”的矛盾中,既有斗争又有团结。“相生”和“相克”是客观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着的双方,它们在斗争中保持着统一,在统一中保持着斗争。“生”是“克”的前提条件,“克”是为“生”服务的。只有在这种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规律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才能在保持平衡的前提下,不断向前进;人类社会,只有在“团结,友谊,进步”的前提下,才能得以发展。因此,以“五行”揭示的哲理,“生”比“克”具有主导意义,这个定律既体现了唯物主义(一切事物都是“生”和“克”的矛盾体),也体现了辩证法(既对立又统一)。

其三,“五行胜复”定律。五行相生相克是自然界的正常规律,如果五气(木曰风气,火曰热气,土曰湿气,金曰燥气,水曰寒气)的流行中,有一行之气极盛(太过),乘其所克而侮所不胜(反克),这种被侮之气(寡不敌众)当然要竭力抗御(承其所侮),这就是被乘之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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