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个月可以离婚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规定,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新婚姻解释一),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也依然有效,所以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车子虽然是在婚后买的,但是用男方父亲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法律规定,该款项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一方的收入用于家庭支出天经地义,何况是用在买车这样的大项开支上呢!因此车应该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获得其中的一半价值。 至于你提到的共同还贷的问题,这个比较难处理一些了。从你的表述来看,你是没有直接还贷的,而仅仅是将工资收入直接转给了男方,由男方每月还贷。这个法律上的认定就是,你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还贷行为,而且即使是你自己存的款也是用于家庭的支出了。所以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了。不过,既然你们已经共同生活了一年多,且男方父母也为你们共同还贷支付了部分费用,法院会酌情考虑给你补偿一些的。具体数额没法估计。
其实在我看来,最不应该离婚的是你。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你是一个性格懦弱的人,对丈夫百依百顺,不敢大声说话,更不用说指责或者顶撞对方了。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是很难在婚姻生活中得到满足感的。试想一下,如果继续这段婚姻对你有什么好处呢?如果你还打算再要个孩子,那么这个孩子会不会受到父母的关注、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呢? 所以我的建议还是分手比较好。毕竟你现在已经30岁了,正是需要人关心爱护的年龄,重新组建一个新的家庭也许对你的压力更大一些吧。至于经济方面如何补偿,我觉得没有必要去计较了。一个女人,尤其是一名结了婚生了孩子的女人,只要拥有足够的自信和安全感,金钱对于她来说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最后祝你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是律师,有问题请继续追问~^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