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怎么离婚?
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如果双方对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以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双方均等原则判决,并考虑到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进行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分,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个人占有使用之财产主要归个人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夫妻双方对财产的个人占有使用习惯,对谁占有的财产归谁所有。这主要是从实现方便角度考虑的。因为谁占有就由谁使用,由谁使用就由谁保管,有由谁保管就容易由谁处分。将由谁占有的财产分给谁,就容易实现,无需双方反复协商,无需做思想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共同财产难以确定,可均等分割
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达不成协议时,如果共同财产难以确定其价值,原则上应作均等分割。这样一方面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因作价不合理而造成的双方矛盾。
抚育子女一方可适当多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有利于保护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下,还要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这种原则在农村显得尤其重要。因为按照我国农村的现状,妇女的经济来源于男方的家庭,离婚后大多数妇女除了子女抚养费外,很少能得到其他财产。妇女离婚后的下步生活难以安排,再生产、再就业难以起步。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是符合实际的做法。根据具体情况,女方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可适当多分。
有过错一方可酌情少分
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达不成协议时,应遵循实际需要的原则,按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妥善分割。比如,对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应归个人;对于房屋,应分给户主;对于在谁家生活,就由谁管理使用的财产,应分给原管理者;对于主要靠谁的收入维持共同生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适当多分给对方。特别是对于离婚的过错方,应当予以区别对待,根据情况酌情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