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做堕胎?
在孕期,一般需要流产的情况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避孕失败后暂时不想生育的,这时选择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另一类是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需终止妊娠者,包括未婚先孕需终止妊娠及计划外怀孕者。 根据国家有关计生规定,对于需要终止妊娠者,必须在怀孕两个月以内(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进行手术,超过三个月则须引产。因为妊娠三个月以后,胎盘已经形成,子宫壁受到损伤后恢复较慢,而且胎儿较大,手术风险相应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终止妊娠,都不要认为只要做了手术就万事大吉了。由于手术毕竟是一种创伤性治疗方式,稍有不慎即可发生子宫出血、生殖道感染、子宫穿孔等并发症,甚至可能会因此丧失生育能力。选择手术终止妊娠的女性朋友,应该到正规医院就医,以确保安全。
如果确诊为宫内妊娠且胚胎发育良好,无药物禁忌症时,可口服药物终止妊娠。目前常用的药物是米非司酮和前列腺素联合应用,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切忌私自服用。
对不愿服药或服药后出现中毒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到医院就诊,行清宫术。
对不能耐受药物或药物禁忌证的患者,可直接实施人流术。目前临床上多采用麻醉无痛的方式开展人流术,可在睡眠中完成手术,术后醒来身体已无不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