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有现成水路吗?
先引用建筑规定,让大家对“阳台是否应设置供水设施”有个概念。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关于“阳台”的3.6.4条有这样一句话: “设有水箱的自给水装置,其容器有效容积不超过6平方米;无水箱的自动给水装置,其容器有效容积不超过3平方米,且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中的有关规定”。
同时,在《住宅建设标准和设计》JGJ/T474-2019中有这样一段话: 也就是说,如果要在阳台上布置自来水用水点的话(用来装洗衣机或者洗手池),在有自来水的条件下,其总水箱或储水罐的有效容积不应超过6立方米,在无自来水的条件下,则不应超过3立方米。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阳台上的供水水箱严禁使用水压式(也就是不能从室内取用自来水加压供给)。
现在回到问题来,题主提到的是二手房改造的问题,那么应该已经确定了原户型的水路规划了,不知道是不是题主没有说清楚呢?如果是要改变原有户型的水路走向,那需要物业和相关部门批准,否则就是违建哦! 如果不是上述问题,即原有的户型是满足规范要求的,那么在原来的基础上改造,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增加用水点(比如想在阳台外接一个洗衣机的进水口),这种情况通常不需要改变原有的水路线;另一种就是要改原来水路线的方向,比如要把洗衣机放在厨房里,通过延着墙脚敷设水管把水引入厨房。
我不太确定第一种情况的可行性,因为不同的建筑对阳台的约束有所差异,但是第二种情况肯定是可行的,只需要做好管道的保护措施即可。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