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属什么投资?
对于比特币这种全新的金融产品,很难套用现成的分类模型进行定义;如果硬要归类的话,可以将它归入虚拟商品的范畴。 虚拟商品是一种电子化的商品,和实体商品一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但与实体商品不同在于,虚拟商品无物理性(许多互联网金融衍生品也有这一属性)、可无限复制且不可丢失、不存在流动性问题以及不受任何监管(或者说监管不力)。因此它的定价与交易都具有自己的特点——在本质上它更接近债券而非股票。
基于此,我们或许可以这样定义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一种以P2P网络为基础的分散式账户体系,其中包含一种基于密码学的数字信用单位以及一套公开而完整的账目,其总量固定且不可撤销。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我使用了“账户”这个词,是因为我认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最类似银行的存款/贷款业务而不是股票或期货等产品。
从“存款”的角度来看,比特币是个人/机构向系统输入的货币请求权,并且有对应的加密货币账户作为凭证;从“贷款”的角度看,比特币则是从系统产生的对特定用户的支付令牌,也可以理解成以比特币为标的的信贷产品。 无论是存款还是贷款,其最核心的点在于二者都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之上,即人们相信中央银行不会消失也不会滥发货币。同样地,随着人们对去中心化体系的信任增加,比特币的价值也会得到提升。
当然,除了信用属性外,比特币还具备其他的经济学特征,包括互补品(替代品)关系、信息效果、交易效率等。但核心的问题仍然在于,比特币是一种信用单位,它的价值来源于人们对这种信用单位的认可程度。因此我们可以像巴塞尔协议一样,通过监管的要求来提高整个系统信用水平的方式逐步扩大比特币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