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信基金合法吗?
先引用一条法律规定: 通过查询《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监会发布的相关定义,并未出现过“信用保护机制”或“增信基金”等术语,因此该模式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基金运作模式。 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基金管理人可以开展的不同业务类型。其中,第四款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组织或者参与设立特定目的基金(SPV),并通过该基金投资于资产管理产品。 这一规定为债券市场中的“信托计划+ABS”、“私募基金+ABS”等融资模式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从法律关系上,上述两种模式与“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以及“私募投资基金+公募基金”的业务模式并无本质区别,在操作上也都属于基金作为管理人按照一定的标准挑选资产支持证券产品进行投资。无论是上述哪种业务形态,都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范畴。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章主要规定了基金的职业道德和禁止行为。如果基金违反上述规定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将可能面临被撤销、被罚款、被追究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风险。 综上,尽管“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以及“私底投资基金+公募基金”的模式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成果,但从法律角度看,上述方式存在一定风险,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