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证能贷款吗?
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过“创业贷款”业务,鼓励和支持职工以职工(职业)技能、专利技术等成果为质押申请贷款。其具体范围为,各类企业从事种植养殖、加工制造、技术指导服务、日常经营活动(不含房地产开发及流通领域)需要流转的抵押物,如:各类知识产权、牲畜家禽、农副产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实物资产,如:房屋、机器设备、原材料;具备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用于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活动的技术成果(含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等)。除上述范围之外的其他财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认定是否可作为“创业贷款”的质押物。
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仍处于下行态势,职工创业既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更需要得到金融部门的认可。按照以往规定,专利技术等一旦作为财产权利归属职工个人所有的,就不能同时属于其任职单位所有。银行出于防范风险考虑,一般不会为职工个人创业发放贷款。
这次人社部门与金融机构联手,为解决“贷款难”问题开了一个好头。希望有关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积极推广应用,同时有关金融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开展各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和营销推广活动,指导各类企业、社会机构及其他有融资需求的相关主体了解掌握“创业贷款”办理条件,切实提高融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