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指标未完成原因?
坐标某东南沿海城市,银行从业人员一枚,日常接触大量借款人及贷款申请资料。根据我的从业经验来看,借款人不还款的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借款企业还款能力不足;
2.借款企业恶意拖欠;
3.借贷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达成新的协议,但借款方未能履行;
4.贷款到期或提前到期,借款人拒不偿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过,现实生活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特殊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例如:A公司向B银行贷款600万用于经营周转,签订借款合同时,A公司与B银行互相信任,未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期间,A公司将持有的C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B银行作为担保(该质押已经办理了质权登记)。后A公司陷入财务危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此时,B银行有权要求变卖C公司的股票偿债,但是鉴于C公司股价下跌,若立即通过司法程序处置,未必能够收回全部本息。
为此,在起诉之前,B银行与A公司、保证人C公司经过协商,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约定,A公司所欠本金700万元,由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为保证新协议的成立生效,C公司提供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协议生效后,各方按照协议内容各自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本案当中,导致贷款逾期的直接原因是 C 公司的违约行为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