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公寓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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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出租房屋作为商业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件,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关于居住性质的房屋也应该办理相应的证照。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租赁双方当事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不管是出租住宅还是商用住房,双方都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建设(房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时缴纳一定的费用并获取备案证明文件。

对于违规搭建的问题,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而关于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也有相应规定。

第五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房屋,或者所提供的房屋实际状况与合同约定的房屋状况不符的,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可以主张其他损失。 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来说,如果要做长一点的租赁,最好还是去办理一下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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